招生——
整治違規跨區域掐尖招生,防止縣中優秀生源流失。
全面落實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嚴禁省屬、省會城市高中違規面向縣域掐尖招生。
合理確定縣中招生計劃,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嚴禁空掛學籍、跨區域搶挖生源。
實施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優化高校招生專項計劃政策措施,將符合條件的縣中納入實施范圍,加大對教育基礎薄弱地區的傾斜力度。
辦學條件——
新建、改擴建一批縣中,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加快擴大公辦學位供給。
根據學齡人口變化情況,在渡峰時期適當放寬學校規模和班額標準,嚴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額。
優化學??臻g結構,適當增加建筑規模,開辟學生活動場地,改善教學和生活條件。
新建項目優先建設教學樓、學生宿舍,確保新增學位供給。
加強數字校園建設,推動縣中校園網升級。支持縣中建設智慧教室,提升數字化教學裝備水平,構建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機制。
鼓勵城市高中向縣中開放優質數字教育資源。
按照普通高中培養目標、課程實施有關要求,重點補齊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運動場地、學生宿舍等基礎設施短板。
升級教學儀器設備,加強學科教室、實驗設備、體育器械、照明燈具等教學條件配備。
學生作息——
保障學生課間休息、午休、晚間睡眠和自主學習活動時間,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集中上課補課或組織測評。
寄宿制縣中結合學生實際,統籌安排好學生起床就寢、早操早讀、晚自習和課外活動,防止超長時間學習和擠占正常休息時間。
省、市建立監測制度,加大違規行為問責力度。
資助——
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適時調整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
師資——
加強縣中崗位設置管理,依法依規設置正高級教師崗位,縣中可以通過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的高層次教師。
將符合條件的縣中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各級各類教育評優評先項目適當向縣中學校和教師傾斜。
支持縣中在薪酬管理、考核機制方面進行改革,在職稱評聘、待遇保障方面給予縣中教師更大支持。
實施基礎教育教師學歷提升計劃,將縣中教師作為在職提升學歷層次的重點。
深化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教育人才“組團式”幫扶,開展教學名師西部行行動。組織區域內高校和城市優質普通高中對口幫扶薄弱縣中。
探索開展教師和人工智能協同的“雙師課堂”試點。
加強教師流動管理,對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同意,惡意從縣中搶挖優秀師資的學校,取消其國家和省級評優評先、改革試點等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