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甘肅省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甘政辦發〔2019〕89號)和《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職業教育改革,進一步穩定高職擴招規模,高質量完成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今明兩年,高職院校將繼續擴招200萬,這是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六保”、“六穩”,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高職院校資源優勢,進一步完善現代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優化服務就業全周期、支撐學習全過程的職業教育辦學體系,推動我省職業教育擴容提質、打造“技能甘肅”,辦好面向社會、面向人人的現代職業教育,加快培養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技術技能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讓更多的有志青年成長為能工巧匠,憑借一技之長實現人生價值。
二、實施內容
(一)招生對象
1.符合我省報名條件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含技工學校,下同)。
2.具有本省戶籍或在甘務工(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初中畢業滿三年以上)的退役軍人、城鎮失業人員、鄉村衛生所工作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進城務工人員、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鄉村干部、基層農技人員等。
(二)招生院校。全省28所高職(專科)院校和蘭州航空工業職工大學。
(三)招生專業。按照“社會急需、民生緊缺、易于就業”的原則,各高職(專科)院校根據生源特點和本校骨干優勢專業等相關資源,遴選就業前景好、社會民生領域急需的專業,優先考慮學前教育、養老護理、家政服務、電子商務、物流、現代農業、機械制造、焊接、汽車維修等市場需求量大、社會認可度高的專業。
(四)招生計劃。高職擴招專項計劃在各校年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中單列安排,列入招生計劃總規模。在學校自愿申報基礎上,省教育廳根據各個招生學校完成高職統招計劃的情況和學校自身的辦學硬件條件、師資保障條件、社會服務能力統一核定擴招專項計劃,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向社會發布。
(五)考生報名。考生先在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擴招報名網上進行報名,到所報考高職院校進行現場確認。招生學校確定考生網上填報、繳費、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等事項。報名時間安排在10月10日-15日。
(六)資格確認。應往屆普通高中和中職畢業生報名資格由考生就讀學校所在地縣(市、區)教育部門統一確認。應往屆技工學校畢業生報名資格由考生就讀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所屬人社部門統一確認。城鎮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報名資格由考生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社部門統一確認。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基層農技人員報名資格由考生戶籍所在地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統一確認。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鄉村衛生所工作人員、鄉村干部報名資格由考生所在單位統一確認。退役軍人報名資格由考生落戶所在地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統一確認。
(七)考試方式。招生院校考試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方式,具體要求由各院校自主確定。
1.文化素質測試
(1)參加2020年普通高考且未被錄取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以今年普通高考成績為準。其余應往屆普通高中和中職畢業生(含技工學校),由招生院校統一組織文化素質測試。
(2)退役軍人、城鎮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進城務工人員,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鄉村衛生所工作人員、鄉村干部、基層農技人員等人員,由招生院校統一組織文化素質測試。
2.職業適應性測試
應往屆高中畢業生、退役軍人、城鎮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進城務工人員,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鄉村干部、基層農技人員等,由招生院校結合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企業訂單培養協議等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需求,按照學生需求和特長,由學校和企業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應往屆中職畢業生以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省、市、縣(區)級技能大賽成績為準。
(八)招生錄取。各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管理下,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專業和錄取方式,于10月26日-10月30日前完成錄取,并連同考生成績,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1.參加過甘肅省2020年普通高考且具有成績的考生,按照不低于報考院校2020年高考最低錄取分數線要求,由招生院校擇優線上錄取。
2.參加招生院校統一組織文化素質測試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九)教學管理。各高職(專科)院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甘肅省教育廳關于高職擴招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訂與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擴招生源實際,分類制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課程體系和學制要求。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明確人才培養目標、人才培養規格、師資隊伍建設、課程設置、教學模式、教學進程、考核方式和畢業要求,按程序審定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主動向社會公開。課程體系應包括專業核心課程、綜合素質課程和實踐技能課程等,明確教學總課時(總學分)、分段授課計劃、授課形式和授課地點。學制推行學分制改革,實行彈性學制和彈性學期制,最長不超過6年,學習總學時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脫產學習不得低于總學時的40%。
(十)學生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擴招學生特點和培養模式要求,制定有針對性的學生管理辦法,統籌管理,分類指導,并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學生教育管理各項工作,并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堅持嚴格管理與精心指導相結合,為不同生源群體配備有一定閱歷和工作經驗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在落實《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基礎上,針對不同生源特點,靈活多樣開展實踐教學,集中安排實習和學生自主實習相結合,校企共同制訂實習方案,創新實習管理方式,為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
(十一)學籍管理。每年11月15日前,學校組織學生應當按照學校規定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并計入當年高等教育事業統計報表招生數和在校生數;不能如期注冊的,可在第二年3月底前完成注冊手續,計入下一年度高等教育事業統計報表招生數和在校生數。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學員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通過其他渠道學習課程及取得成果,根據學分互認協議或認定辦法進行學分認定與置換,可記入本人的學業學分。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職擴招體現了國家推動職業教育發展的決心,也體現了職業教育作為助推脫貧攻堅的主力軍的作用,更體現了國家為今后產業發展提供高素質技能型和應用型人才儲備的戰略部署。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高職擴招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明確責任分工,狠抓貫徹落實,形成高職擴招的合力。
(二)健全推進機制。各招生院校要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分管校級領導,落實專門機構和專人進行管理和實施,建立健全相關政策制度,統籌做好招生錄取、教學管理、學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須全程參與招生錄取工作,并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將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落實經費保障。進一步完善高等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高職擴招教育經費投入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教〔2020〕45號),做好擴招后教育經費投入。退役軍人可以按《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申請教育資助。農民工、高素質農民、鄉村干部、基層農技人員等學費可統籌使用農業農村和移民安置資金。企業單位在職職工學費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決定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4〕84號),從企業職業教育培訓經費中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鼓勵企業支持員工帶薪就讀高職院校。
(四)嚴格招生政策。各高職院校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考試招生監督管理,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多樣化人才選拔標準,不因擴招工作而降低規范管理要求。對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違規行為,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
(五)加強信息公開。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開違規舉報電話和咨詢電話,妥善處置信訪問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晰各部門在考生資格審核中的主體責任、工作流程、審核規則,對審核工作中發現的失職瀆職行為實行倒查追責。
(六)加強招生宣傳。各地各部門各校要加大高職擴招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統籌運用好各類媒體尤其是新媒體,通過答問、圖解、訪談等形式,全面準確解讀高職擴招工作實施方案和政策內容,切實做好志愿填報、信息發布等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完成高職擴招任務。